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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职信技工学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公告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是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企业或学校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对技能劳动者、学校学生的技能水平进行评价并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行为。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人才培养和职业技能准入唯一认定标准,是求职、任职最基本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随着社会就业压力的增大,手持职业资格证书谋得一份持证上岗的工作,成为求职者打开求职大门的办法。
营口职信技工学校对社会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认定方式为理论和实操考试。
相关工种和认定等级
工种 | 等级 |
电工 | 五、四、三 |
美容师 | 五、四、三 |
保育员 | 五、四、三 |
电子商务师 | 五、四、三 |
餐厅服务员 | 五、四、三 |
养老护理员 | 五、四、三 |
秘书 | 五、四、三 |
互联网营销师 | 五、四、三 |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 四、三 |
公共营养师 | 四、三 |
营养配餐员 | 四、三 |
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 | 四、三 |
连锁经营管理师 | 四、三 |
西式面点师 | 五、四 |
受理报名截止时间:每月末最后一天受理次月报名人员。
认定时间:次月第二周和第四周(如有特殊情况顺延)
报名地址:营口市新兴大街107号营口职信技工学校招生办。
收费标准:报名费300元,培训费390元
报名流程:
1. 报名者携带本人报名材料(见附件二)到营口职信技工学校综合楼一楼招生办现场填表报名。
2. 报名者按要求提交相关电子版材料。
3. 招生办汇总考生资料,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所审核资料。
4. 招生办通知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到财务交纳费用。
5.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所按报名人员缴费凭证进行考生统计。
6. 如报名人数未达30人不成班或超出考试计划人员顺延到下一期进行考试。
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
具体提交材料见附件2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见附件3
工作年限证明附件4
附件1:报考条件
1美容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2年(含)以上。
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美容美体、服装与化妆造型、舞美、美容护理、美容养生、医疗美容、人物形象设计、美容美发形象设计等。
2电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注:相关专业:数控机床装配与维修、机械设备装配与自动控制、制冷设备运用与维修、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 、电梯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 、煤矿电气设备维修、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工业网络技术、机电技术应用、电气运行与控制、电气技术应用、纺织机电技术、铁道供电技术、农业电气化技术等专业。
3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高等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学专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硕士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注:相关职业:指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管理咨询、管理研究等职业。
相关专业:指工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管理科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劳动关系等。
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是指劳动关系协调员等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职业功能具有关联性的职业资格证书。
4保育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本科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注:①相关职业;育婴员,婴幼儿发展引导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母婴护理员、健康管理师、公共营养师、幼儿教育教师、助产土、儿科护士、儿科医师等。
②技工学校本专业为:婴幼儿托育,相关专业包括护理、幼儿教育、健康服务与管理、健康与社会照护,公共营养保健、家政服务等。
③职业学校本专业包括:中等职业教育的婴幼儿托育,高等职业教育专科的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高等职业教育本科的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等。
④职业学校相关专业包括:中等职业教育的幼儿保育、母婴照护、护理、中医护理、营养与保健、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等,高等职业教育专科的早期教育、学前教育、护理、食品营养与健康、健康管理、医学营养、预防医学、助产、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心理咨询等,高等职业教育本科的护理、儿童康复治疗、信康管理、学前教育、现代家政管理等。
⑤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相关专业包括:教育学类、护理学类、心理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儿科学、健康服务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家政学等。
5营养配餐员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职业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学历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注:相关职业: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公共营养师、健康管理师等。
相关专业:餐饮类、食品类、营养与食品卫生类、预防医学类、烹饪类等专业。
6公共营养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5)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6)具有大专及以上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注:相关职业:食品工程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临床和口腔医师。中医医师、中西医结合医师、公共卫生与健康医师、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护理人员、乡村医生、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餐饮服务人员、医疗辅助服务人员、健康咨询服务人员、公共卫生辅助服务人员、其他健康服务人员、生活照料服务人员,保健服务人员。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公共营养保健、食品营养与卫生、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烹饪与营养教育、食品营养与健康等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预防医学、卫生事业管理、中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药学类等医药卫生类专业。
7电子商务师S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 以上。
(2)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申报四级/中级工: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 以上。
(2)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年(含) 以上。
(3)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 以上。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 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 以上。
(4) 取得本科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在电子商务工作岗位实习半年。
注:本职业:电子商务师。
相关职业:营销员、商品营业员、摊商、互联网营销师、连锁经营管理师、采购员、市场营销专业人员、商务策划专业人员、全媒体运营师、数字化管理师、物流服务师、广告设计师、商业摄影师、客户服务管理员、呼叫中心服务员、网约配送员、易货师等。
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网络营销.连锁经营与管理、国际贸易、工商企业管理等。
8婴幼儿发展引导员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育婴师:
(1) 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2)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育婴师: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 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注:相关职业:育婴员、保育师、孤残儿童护理员、生殖健康咨询师、母婴护理员、幼儿教育教师、儿科护士、儿科医师等。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等职业教育的幼儿保育、母婴照护,高等职业教育专科的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早期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及健康管理、护理、儿童康复治疗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的学前教育专业及临床医学、护理学、妇幼保健医学等;研究生教育的学前教育学、少儿卫生与妇幼保健学二级学科及儿科学、护理学、中医儿科学等;技工院校的要幼儿托育及相关护理、幼儿教育、健康服务与管理、健康与社会照护等。
9餐厅服务员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 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含)以上。
注:相关职业:咖啡师、调酒师、茶艺师、品酒师。
相关专业:酒店管理、餐饮管理、葡萄酒营销与服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
10养老护理员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2)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 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注:①相关职业:护士、家政服务员、健康管理师等。
本专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老年人服务与管理、民政服务与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
②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老年服务与管理、社会工作、民政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等。
③相关专业: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健康管理、中医养生保健、康复辅助器具技术、假肢与矫形器技术、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④普通高校本科专业:护理学、康复治疗学、临床医学、社会学、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心理学等。
11秘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秘书: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经本职业五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秘书: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 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秘书: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6)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7)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注:相关专业:是指行政管理、工商管理、信息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传播学、档案学、公共关系、英语等专业。
12互联网营销师S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1年(含)上。
(2) 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3)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2)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上。
(3)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 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注:相关职业:电子商务师、营销员、市场营销专业人员、商务策划专业人员、广告设计师、品牌专业人员、文化经纪人、播音员、讲解员、节目主持人、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人员、网络编辑、摊商、经济与代理专业人员、管理咨询专业人员、数据分析处理工程技术人员、装饰美工、印前处理和制作员、制图员、商业摄影师、演出监督、陈列展览设计人员、导游、会展策划专业人员、会展设计师等。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市场营销、市场营销教育、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及法律,跨境电子商务、工商管理、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客户信息服务、网站建设与管理、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播音与节目主持、影像与影视技术,戏剧表滴,动漫游戏。网页平面设计、数字影像技术、工艺美术、国际贸易实务、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经济信息管理、商务经济与代理、市场营销、广告策划与营销、移动商务、网络营销、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产品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包装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动漫设计、游戏设计、人物形象设计、表演艺术、文化创意策划、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网络与新媒体、戏剧影视导演、时尚传播、广告学、影视技术、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录音艺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戏剧影视文学、表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绘画、包装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设计学、公共艺术、文化产业管理、导游服务、会展服务与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等。
13连锁经营管理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 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上。
(2) 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8年(含)以上。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4)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注:相关职业:采购员、营销员、电子商务师、商品营业员、收银员、摊商、仓储管理员、理货员、物流服务师、职业指导员、商品监督员、商品防损员、市场管理员、供应链管理师、全媒体运营师、数字化管理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等。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连锁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网络营销、现代物流、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移动商务、商务数据分析、零售业管理、贸易经济、财务管理、行政管理、酒店管理、经济管理、工商管理、工商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
14西式面点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注:相关职业:西式烹调师、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烘焙专业。
相关专业:西式烹饪专业、中式烹饪专业、食品加工专业。
符合以上条件的学员,凭身份证、培训结业证明或毕业证明,两寸免冠照片三张及其它相关材料报名,并填写《营口职信技工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
备注:各工种最低学历要求
序号 | 最低学历 | 认定工种 |
1 | 初中 | 美容师、茶艺师、电工、汽车维修工、电子商务师、婴幼儿发展引导员、餐厅服务员、互联网营销师、西式面点师 |
2 | 高中或同等学历 | 电子商务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保育员、营养配餐员、公共营养师、秘书、连锁经营管理师、 |
3 | 无学历要求 | 养老护理员 |
附件2:提供材料
1、纸制资料:
(1)职业技能认定申请表填写准确完成,一式一份,(注:申请表需要本人签名,个人信息完全按身份证上填写,签名后面日期写填表当天日期,通讯地址为身份证地址。)
(2)以工作年限申报需要工作年限证明或承诺书一份,工作年限证明需要工作单位盖章,承诺书需要本人摁手印;
(3)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人员需要提供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复印件两份。(要求反正面在一张A4纸上,与身份证同大小)。
(5)纸质版同版白底1寸照片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2寸照片2张办证用,背
面写清姓名,
2、电子资料:
1)电子版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免冠、彩色、白底,jpg 格式, 尺寸比例 3:4 ,
单张小于 20KB;或职信校园通内直接拍照上传。
(要求电子版照片与纸质版照片为同版)
(2)汇总电子表格
姓名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考生来源 | 性别 | 出生日期 | 省份 | 城市 | 文化程度 | 申报职业 | 申报科目 | 申报条件 | 民族 | 政治面貌 | 联系电话 | 邮编 | 工作单位 | 从事职业 | 参加工作日期 | 职业年限 | 身份证地址 | 常住地址 | 身份信息 |
居民身份证 | 企业职工-私营企业 | 男 | 2010-02-01 | 辽宁 | 营口市 | 大专 | 茶艺师-四级 | 理论实操 | 汉族 | 群众 | 2016-01-10 | 其他 |
附件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评价申请表
姓 名 | 性 别 |
一 寸 照 片 | |||||||
出生日期 | 民 族 | ||||||||
身份证号 | |||||||||
联系方式 | |||||||||
毕业院校 | 学 历 | ||||||||
专 业 | 毕业日期 | ||||||||
现职业资格或 技能等级证书 | 等 级 | ||||||||
申报职业 (工种) | 申报等级 | ||||||||
主要学历和工作经历 (包括技术培训、进修) | |||||||||
起止日期 (由近及远) | 在何地何单位学习或工作 | 职务名称 | 证明人 | ||||||
何时何地受 过何种奖励 | |||||||||
申请人声明:本表格所填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交的材料和照片真实有效,本人已清楚,如不实 填报或提交虚假材料属违法行为,将会被取消申请资格和成绩。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审核人意见 | 初审: 复审: | 评价机构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4:工作年限证明
工作年限证明
兹有我单位员工同志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自 年 月开始在我单位从事 工作至今,累计从事专业工作满 年。该同志在工作期间,能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